平房区集体商标变更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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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集体商标变更的相关规范

作者:黑龙江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0 08:54:41

商标申请注册的数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人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哈尔滨商标注册是一件耗时耗力的事情,整个流程下来也会花费一定的钱财,因此很多人在申请注册时都会想着在能省的地方省一点钱,但是一些步骤真的不能省,否则哪个步骤出现问题可能就会前功尽弃还会消耗更多的财力。

1、商标代理费最好别省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自己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的话就需要交付代理机构一定的代理费用,个人办理可以省下这笔费用,但是如果是完全没有过商标注册经验的个人,在办理商标注册时遇到的麻烦就会比较多,注册成功的几率也不如委托专业的代理办理的成功率高。

2、商标查询的钱不能省商标查询,一般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的话,商标查询也是代理帮忙查询的了,而且还会提高查询结果的准确性,会帮忙分析查询结果。如果你自己到商标局官网进行查询,基于专业有限性,可能无法做到精准查询。

3、商标续展的钱不能省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10年一到,如果你还想使用商标就得续展。但续展是要缴费的,而且费用比较贵,比重新注册一个商标的费用还要贵。有些商标持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认为商标不续展不会被商标局发现。但是其实不续展的话,商标局是有档案的,一旦过期不续展,商标局会马上下发商标撤销的通知。

4、商标变更的钱不能省商标变更包括地址、名称等信息的变更。很多人会认为变更与不变更商标局也不会来催我,变更还得花钱,所以干脆不变更。如果不进行商标变更的话,商标局下发的文件你就不能及时收到,以至于耽误了时机,错过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答辩的时间。

注册商标别样风采,选择我们为你们服务不仅节省时间、人力和财力,还更能全方位对哈尔滨商标注册提供保护服务。商标注册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很多人注册商标的时候并不是很了解商标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在自己办理的时候可能会浪费很多时间。

但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不仅能让你更准确的了解流程,还会详细的准备好各种申请资料。不仅节约了您的时间,更为您免去奔波劳顿之苦。商标代理机构熟知商标法规,熟悉商标注册流程,不仅能提前检索商标通过率,还可以为相应的申请人打造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注册商标别样风采,我们会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用心服务为您提供解决之道。

商标作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一样是企业的财富,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者质押等方式实现。商标越有名,财富价值越高。但是,哈尔滨商标注册不是永久性的。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因此,商标注册并非一劳永逸。作为一个知识产权+项目策划,商标注册成功后必须注意这些要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可以撤销。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应当尽快使用,并保存商标使用证据,防止侵犯合法权益。

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包括:发票、合同(或协议)、广告用品、包装材料、产品检验报告、商标印刷证明材料等(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产品申报单等)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注册商标成功后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申请核准时使用的商标标识应当与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在使用过程中,企业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能自行更改商标文字。不允许把繁体字改成简体字。

外观变化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的,也可以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公司信息发生变更,必须提前变更商标。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公司发生变化,商标注册人或注册地址未及时变更,将对企业造成以下致命影响:“三次撤诉”由他人提出,不能提供证据的;为了防止商标本身的重要性被淡化,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局的审查员。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或你的原合伙人申请了与你相似的商标,你应该及时提出异议。

否则,如果他的申请成功,你就很难通过。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应当尽快使用,并保存商标使用证据,防止侵犯合法权益。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不同类别提出。经批准后,以批准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不同种类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必须另行申请注册。注册商标核准使用范围的不当扩大属于非标准使用,侵犯他人权利可能构成侵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

(1)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2)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那么针对实施细则51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1:在提交新申请后,主动修改的时机?

问题2:是否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

问题3:如果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话,那么对修改的权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针对问题1:在提交新申请后,主动修改的时机?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的规定可知:

①针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的时机有两个: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

其中,a种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我们提交新申请的时候,为加快审查进度,一般会在请求书中要求实质审查请求,这样会导致在后续审查过程中不会单独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这里,我们讨论的a中情况指的是,在提交新申请的时候,未提出实质审查的情况(有一些企业在提交新申请的时候可能不会要求实质审查,而在后期的市场调研过程中,再确定是否需要提出实审以及何时提出实审),则申请人可在自申请日起三年内,随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提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提交主动修改文件即可。

②针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

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针对问题2:是否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

根据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5.2.1.1中记载的“不论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属于主动修改还是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都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就是必须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

而审查指南和专利法中没有明确指出不能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规定。因此,毫无疑义,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在主动修改中是完全允许的。

针对问题3:如果允许增加权利要求或者修改权利要求的话,那么对修改的权利要求又有哪些限制呢?

因为在专利法和审查指南中没有对主动修改进行明确的说明,以下仅是个人的一些观点,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

根据专利法33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A、专利法33条只是限制修改超范围,但是并没有限制权利要求的重新划分。

这样就有一个好处是,发明人可以提前占上申请日和申请号,在后期主动修改的时候只要不超范围就可重新划分保护权利要求,确定新的保护范围。

此处注意两点:第一,与优先权区分;第二,即使重新划分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也必须在原说明书中有记载。

B、可以增加权利要求的数量,例如,在中国专利中规定,权利要求超10条的,每超一条增加150元的官费,这时候我们可以将几条权利要求的内容以并列的形式写到一条权利要求中,在后期的主动修改时,可以将其拆开。在主动修改期间增加权利要求一般不收费用。

因此,在主动修改期限内,对申请做主动修改,可以增加权利要求或改变保护范围,只要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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