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公司商标申请的可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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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公司商标申请的可选方式

作者:黑龙江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8 08:14:36

一是省钱。如果专程到北京注册商标,差旅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比起哈尔滨商标注册代理费(每件1000元左右)往往要高得多。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商标方面的知识,在商标查询环节可能花几千元都注不成一个商标(国家商标局注册大厅提供商标注册前的查询服务,每件每次查询费是120元,有些查询了几十个,结果没有一个能通过),商标注册申请表填写后还有不少环节,一旦出错,可能导致驳回等更大损失。

二是省时。如果没有商标委托了代理公司后,从查询、填报直到公告、注册、领证等都是代理公司的事了,可节省不少时间。

三是省心。

商标申请看起来简单,但涉及的专业知识也很多。很多人以为,商标注册代理就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把其选定的商品或服务做到申请书件上,再把书件报到商标局——事实上不少商标代理机构也正是这么做的,因此这项工作属于简单劳动,不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商标注册代理应该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其专业性、技术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

1、商标申请前的预判断。商标是否通过审查取决于审查员,但作为专业代理人应该可以把握一定的审查尺度,即可以给出该商标是否可能通过审查的预判断,对具有较大风险的商标申请给出专业的处理意见;

2、设计出最佳商标注册方案,主要是指导客户选择最佳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3、指导客户在选定的类别中选择类似群组,在选定的类似群组中选择最佳的商品和服务。

4、完成申请书件,并上报商标局。这本是一件程序性的简单劳动,但不专业的代理机构有时会在书件制作上出现问题,导致商标局要求对申请书件进行补正。

上述2、3两个环节是商标注册代理的核心技术环节,也是专业性最强的环节。商标注册是商标保护体系中最基础的环节,也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环节,类别选择、类似群选择、具体商品与服务的选择的好坏决定了一份商标申请的最终质量。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声誉,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法将第三次修订完善。长期以来,哈尔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复杂,周期长。新《商标法》将对市的商标注册程序、申请周期等进行有利的调整《商标法》第三次修正案有望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便利商标申请人的注册:增加可注册商标的要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的形式不断创新,从传统的平面文字和图形商标,到立体和彩色商标,甚至出现了声音、气味和动态商标。我国《商标法》第二次修订也增加了立体商标的新内容。此次商标法的修订,有望使语音、单色等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并得到法律保护。明确“一标多类”的适用模式。根据现行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商品类别上申请同一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申请注册。

修订后的《商标法》预计将允许申请人在一次多类商品的申请中申请同一商标的注册。增加审查意见制度。目前,商标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即使有轻微瑕疵也可能被驳回,必须重新提出申请。修订后的《商标法》有望允许申请者以审查意见的形式修改文件缺陷,避免多次申请。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根据现行商标法,任何人对初步核准的商标,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核准注册。修改后的《商标法》有望进一步限制异议的主体和理由,即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从而解决异议程序滥用的问题。

不能忽视的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在外国注册商标之日起六个月内,为同一商品在中国申请同一商标注册的,他可以根据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两国缔结的国际条约或者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2014年加快产业转型工作重点》,该文件强调,在2014年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

该文件指出,2014年推进产业发展工作中,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增强产业发展协调性,改造提升制造业,发展高端制造业,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大发展。在增强产业发展协调性方面,要促进创新要素和资源更有效地配置到国家鼓励发展的领域和行业,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动区域产业协调发展。在改造提升制造业方面,要以掌握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化解产能过剩,调整和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转移和承接,推动东部地区加快产业升级,加快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格局,引导中西部地区充分利用当地特色资源,承接产业转移。

在发展高端制造业方面,要立足于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需要,以知识产权为先导,加快发展高端制造业,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发展高附加值、市场需求潜力大的新产品。在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大发展方面,要围绕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中高端发展,深化产业融合,细化专业分工,增强服务功能,提高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对商标大家都有所了解的应该就知道,我国的商标申请向来遵循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也就是说谁先申请,商标就归谁。而今天小编想谈的是关于商标法中规定的哈尔滨商标注册优先权,这种优先权通俗一点来说就是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以插队,这种特权,想必每个商标申请人都非常想要吧。不过既然是特权自然就不是每个人想要就可以要,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这种插队的权利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在商标法中关于优先权具体有哪些规定。

一、《商标法》第24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凡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两个国际条约缔约国的国民(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者在缔约国有营业场所或住所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与我国签订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国家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在商标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二、《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那么就可以实际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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