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企业商标转让不能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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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企业商标转让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黑龙江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29 08:41:15

第一步:一个新申请注册的商标,先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确定要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后,就可以在相应类别上开始查询,查询的目的是确定所要注册的商标在相同的类别和类似群中,有无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代理机构内部商标查询系统,可查到半年以前已经拿到注册证的在先商标,可保证80%的准确率;另外有大约20%无法查询到的,包括一个月的盲查期中申请的和处于异议状态的商标,还有国外商标通过领土延伸刚刚进入中国的商标。

第二步:如查询无在先,则进入下一步,在确定客户想注册的商品和类别后,即与客户签定《国内商标申请委托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客户各保留一份),由客户在《商标代理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要求客户提供相应证件(以企业名义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以自然人名义注册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提供商标图案样品,同时汇款或交纳现金。

第三步:在取得以上资料后,由公司负责打印出〈黑龙江商标注册申请表〉和〈报送商标注册清单〉,连同商标图案、〈商标代理委托书〉、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递交给商标局。商标局收文,再报送清单上加盖“商标局书件收讫章”和收文时间收文者姓名后,将一份报送清单退回公司留底,以做日后对帐核实之用。此清单也可给客户复印件,以作为商标已受到申请材料的证明。(注意:现在商标局不受理非代理机构的邮寄申请)

第四步:报送之后半个月左右,如顺利通过形式审查(即审查申报手续是否齐全),公司即可收到盖有商标局大印的〈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上面印有申请编号,原件由公司寄送客户,公司保留复印件。如申报手续不全,会收到〈补正通知书〉;则补正后递交补正材料;如申报文件不齐,会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快慢与所报类别和同时期商标局的受理量有关。

第五步:受理通知书下发后,报送的商标即进入为期一年的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内容为是否违反商标法中的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商标相似或相同。未通过审查的商标,公司会收到〈驳回通知书〉。

第六步:审查通过后的商标进入三个月的公告期,商标刊登在商标局的〈商标公告〉上,也可以在商标局网站上查到电子版的〈商标公告〉。

公告期也可以叫做异议期,因为任何人或企业都可以在这三个月中,提出不该让此商标注册的异议。如无人提出异议,则公司会收到〈商标注册证〉,在由公司通知客户来领取。一旦有异议提出,整个异议过程会持续2-3年,如通过异议,则会拿到〈商标注册证〉。否则,会被撤消商标注册。如对异议结果不服,客户可委托代理机构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时间大概持续2-3年,如对商评委裁定结果不服,则可向法院提出起诉。(如客户委托我公司代理异议、异议答辩和复审,另收异议或复审规费和代理费)。注意:根据新商标法和其他相关修改后的法律,在烟草、医药、军火等敏感类别注册商标的,已无须提供任何额外证明,与其他普通商标完全一样。

一、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的法律地位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分属不同法律范畴。依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权属于人格权,分由不同法律法规予以规制。黑龙江商标注册申请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企业名称登记依据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商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各种要素构成,是用来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的标记。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用以区别不同市场主体,其中的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部分,是区别不同企业的主要标志。公众认为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之间的冲突实质上是经营过程中的市场混淆行为。

二、关于解决企业名称与商标权冲突的法律程序(一)在后企业名称侵犯在先商标权对于在后企业名称侵犯在先商标权的,属于经营者在企业名称使用过程中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定和解决。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完善了混淆行为的规定,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增加了第(四)项“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企业名称在使用过程中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处理。

(二)在后申请注册商标与在先企业名称权冲突现行商标法规定了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程序来保护在先企业名称权。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企业名称权属于该条规定的在先权利的范畴。对于在后商标侵犯在先企业名称权的,若在后商标在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则企业名称权人其可以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提起商标异议程序;若在后商标已注册,则其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2016年修订并对外公布的《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中明确了在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程序中在先字号权的认定标准:“将他人在先登记、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申请注册为商标,容易导致中国相关公众混淆,致使在先字号权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对他人在先字号权的损害,系争商标应当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

三、积极打击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商号的行为我局在商标异议和宣告无效阶段不断加大对恶意抢注、复制、摹仿、抄袭他人知名商号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大量恶意抢注、复制、摹仿、抄袭他人知名商号,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的案件,可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民事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并适用商标法有关规定,作出被异议或被无效商标不予核准或宣告无效的决定。

四、打通全国商号和商标注册信息的共享平台我局积极推进商标数据库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之间数据共享。为进一步推进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之间的数据共享及应用,商标审查系统四期项目已就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应用平台进行立项规划。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建设商标数据开放及分析系统。该项目建成后,市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均可通过该系统在线查询相关商标信息。

五、持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改革,向社会全面开放各级企业名称库,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比对服务;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对拟申请的企业名称进行辅助筛查,向申请人提供筛查结果和有关信息,供申请人参考、选择;制定企业名称相同近似比对规则,完善禁限用字词库、提高系统对不适宜名称的提示拦截能力。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登记由登记机关预先把关变为企业自主承诺,对于可能与他人知名商标存在的冲突,登记机关主要以风险告知的方式告知企业使用名称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使用。

六、妥善处理历史原因导致的商标与商号共存的特殊情况关于您们针对历史原因导致商标与商号共存的特殊情况,提出的“善意共存、包容发展”原则和解决问题建议,言简意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我局深表赞同。下一步,将深入研究论证,妥善平衡各方利益,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近有些客户咨询说,以前找别人申请的商标一直没有收到注册证书。我就帮查看了一下,结果没有查到黑龙江商标注册的信息。所以,现在很多的客户会担心商标注册证书领不到,会不会是被骗了。对于这个问题,我想提醒大家,如果找的是代理公司申请的商标,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会下发商标的受理通知书4-6个月之后再网上输上申请的商标或者公司名称或者注册号就可以查到信息,有时候商标局数据延迟也很正常,可能晚几个月会查到,如果注册快一年了仍然查不到信息,您就要警惕些,可以查询商标局的电话,找商标局核实,商标是否真的申请。

在我司申请的商标,如果注册证书下来了,我司会及时通知各位,如果一年多商标证书还没下发,也不要着急,有可能是商标局审查进度慢了。可以咨询我司您的商标进度。商标证书下发之后我司相关人员会主动联系,如果贵司的联系人或者联系方式有变,也要及时的通知我司的接洽人员。在我司申请的客户请放心哦。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数字显示,2016年中国申请人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共计3014件,同比增长29.8%,在联盟中首次进入前五名,位居第五名。截至2016年底,中国商标累计有效注册量已达22270件。品牌经济时代,商标品牌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战略提供了便捷渠道,据了解,自我国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以来,外国申请人指定在我国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常年位居联盟首位,我国申请人提交的国际商标申请量也长期位居前10名。

体系已逐渐成为中国品牌国际化战略的推进器,助推中国品牌实现从中国舞台到世界舞台的跨越.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积极推进黑龙江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着力提升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效能,服务中国企业加强商标海外布局规划和拓展商标海外布局渠道成效显著,中国申请人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得以再创新高。

2017年,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宣传和培训,拓宽宣传范围和途径,形成长效宣传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商标国际注册便利化程度,稳步推进电子通讯系统建设,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继续加强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多方协作以及国际间的交流合作,提高体系的运用水平,推动中国品牌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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